中钢协的超低排放改造政策对钢铁公司提出了全面且严格的要求,涵盖排放标准、能源利用、工艺技术、产物设计与管理体系等多个维度,具体如下:
排放与治理要求
- 超低排放改造:钢铁公司需在2026年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告评为钢铁行业环保绩效础级公司。改造涉及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叁个方面。
- 污染物减排: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等全流程措施,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
能源利用要求
- 能效达标:2025年底前,钢铁公司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需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基准水平”,并鼓励向“标杆水平”靠拢。
- 绿色能源使用:支持公司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如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工艺与技术要求
- 低碳工艺应用: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如氢冶金、电炉短流程等低碳技术,减少化石燃料消耗。
- 技术创新与研发: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
产物与设计要求
- 绿色产物开发:开发生产绿色产物,创建绿色工厂,鼓励培育创建“无废公司”。
- 全生命周期评价:开展产物碳足迹、环境产物声明、产物全生命周期评价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工作。
管理与体系建设要求
- 碳排放管理体系:构建钢铁生产全过程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 清洁生产评价: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与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节能低碳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