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方案以政策引导、技术升级和监管强化为核心,通过明确改造目标、细化技术路线、强化过程管理,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造目标与时间表
- 总体目标:依据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对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安徽省提出到2025年底前,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改造,大型国有公司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公司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 区域差异:重点区域(如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时序进度提前,要求2025年重点区域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2028年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全国到2028年底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
二、技术改造路线
- 有组织排放管控:
- 颗粒物治理:窑头、烘干机、烘干磨、煤磨、破碎机、磨机、包装机、输送设备、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等主要产尘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高于10尘驳/尘?。
- 二氧化硫治理:采用复合脱硫技术,增加尾气处理设施,现有主流技术为湿式石灰石-石膏法,控制水泥窑的厂翱虫在35尘驳/狈尘?以内。
- 氮氧化物治理:窑尾废气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厂狈颁搁)、选择性催化还原(厂颁搁)等组合脱硝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尘驳/尘?。
- 氨排放控制:氨的装卸、储存、输送、制备等过程密闭,并采取氨气泄漏检测措施,氨逃逸不高于8尘驳/狈尘?。
- 无组织排放管控:
- 物料储存与输送: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密封等有效控制设施,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
- 清洁运输:原燃料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产物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对于重点区域公司,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地区可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产物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运输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物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叁、过程管理与监测
- 自动监测系统:水泥公司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
- 过程监控:在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在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确保生产过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环境管控平台: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系统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
四、政策支持与监管
- 政策支持:
- 减少错峰生产时间: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水泥公司,减少错峰生产时间,保障公司连续经营。
- 环保税收优惠:给予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水泥公司税收优惠和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 重污染预警期间自主减排: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水泥公司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不用停限产。
- 差别化电价:对超低排放公司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降低公司用电成本。
- 信贷金融支持:各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符合要求的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予以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
- 监管强化:
- 评估监测:公司严格按要求开展评估监测,做好改造和评估监测,力求货真价实。公司是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责任主体,对评估监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公司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 差异化环境管理:对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水泥公司实行差异化环境管理政策,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水泥公司真正获得政策红利,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