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烟车电子抓拍处罚措施明确,采用“环保取证、交警处罚”的非现场执法机制,对超标车辆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限期维修和复检。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处罚依据与标准
- 法律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叁十五条,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并处以罚款。
- 罚款标准:每台超标黑烟车罚款500元。
二、处罚流程
- 取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并将超标车辆的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等)移交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审核与通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后,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 处罚与执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为五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维修治理,并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接受复检。逾期未维修或复检不合格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叁、处罚成效
- 数据下降:2025年第一季度,深圳黑烟车抓拍系统超标车处罚量同比下降53%,自2024年7月以来,黑烟车抓拍超标处罚量环比、同比呈双下降趋势。
- 治理效果:通过黑烟车电子抓拍处罚措施的实施,深圳有效遏制了黑烟车上路现象,推动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配套措施
- 联合执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高频黑烟车进行路查、检测和强制维护。
- 源头治理:实施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新能源车辆推广政策,从源头上减少黑烟车存量。
- 闭环管理:对于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林格曼黑度指标超标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及时依法责令限期维修和复检,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