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9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违法电子警察抓拍
1.开元大街与育新路交叉口(元新岗)
2.大广高速与萨政路交叉口(广萨岗)
二、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超速及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抓拍
1.水源路富兴牧业小区至让胡路与杜蒙界碑处
2.水源路让胡路与杜蒙界碑处至骋232牙四公路
3.大广高速碍129肇州至碍136肇源互通北尝贰顿门架
4.大广高速碍136肇源互通北尝贰顿门架至碍143永利
5.大广高速碍143永利至碍137肇源互通南尝贰顿门架
6.大广高速碍137肇源互通南尝贰顿门架至碍129肇州
叁、在以下道路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抓拍
1.新泽路奥林学校南门
四、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从2025年9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