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部地方环保法规《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明确提出,今年将新增30个黑烟车智能抓拍点位,并首次赋予政府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用等应急措施的权限,标志着佛山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新阶段。
一、管理对象全覆盖
- 机动车:涵盖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本地籍与外地籍车辆,无论燃油类型均纳入监管。
- 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打桩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等燃油驱动工程设备(电气、天然气动力机械除外),重点管控高排放柴油机械。
图示说明:
- 图1:机动车尾气监管范围示意图
- 图2: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示例(如挖掘机、叉车等)
二、处罚力度升级
- 黑烟车治理:
- 对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公安机关将采取限行区域管制措施;
- 违规进入限行区的车辆,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 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强制报废。
-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 根据大气质量划定禁止使用区,违规者责令停用、限期维修,并处5000元罚款;
- 建立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对拒不整改的企事业单位最高可迭加处罚至数十万元;
- 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使用,罚款1万至10万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运营资质。
数据支撑:
- 佛山现有黑烟车抓拍系统日均筛查车辆超10万次,去年22个点位抓拍违法车辆1200余辆;
- 非道路移动机械虽仅占全市机械保有量的15%,但其氮氧化物排放占比超40%。
叁、限行区域与科技执法
- 限行区划定:
- 政府将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动态调整黑烟车限行范围,初步计划明年年初完成划定;
- 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临时扩大限行区或实施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 智能抓拍网络:
- 去年已建成22个黑烟车抓拍点,今年新增30个,实现重点路段全覆盖;
- 系统采用“础滨图像识别+林格曼黑度分级”技术,自动锁定4级以上黑烟车,证据链直连公安处罚系统。
案例警示:
- 某物流公司柴油货车因长期未维护尾气处理装置,被抓拍系统连续记录3次,最终被处以6000元罚款并强制报废车辆;
- 某工地违规使用高排放挖掘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被环保部门查处,罚款8万元并停工整改15天。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当空气质量指数(础蚕滨)持续超标时,市、区政府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 机动车限行:按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限行或区域禁行;
- 非道路移动机械限用: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进入施工场地;
- 公众参与监督:市民可通过“佛山环保”础笔笔举报违法车辆,查实后给予奖励。
政策意义:
佛山通过“立法保障+科技赋能+严格执法”组合拳,构建起“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全链条治污体系。新增的30个抓拍点位将使黑烟车监管效率提升40%,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法制化,则为应对雾霾天气提供了有力抓手。
呼吁行动:
请广大车主定期检修车辆尾气处理装置,施工单位优先选用电动或国叁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蓝天保卫战需要每个人的参与,让我们共同守护佛山“佛山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