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2020年,全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窑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据介绍,在钢铁行业方面,到2025年,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在水泥行业方面,到2025年,熟料生产工序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在平板玻璃行业方面,到2025年,平板玻璃生产工序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在焦化行业方面,到2025年,焦化工序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炼铁、炼钢、轧钢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应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在原料场、高炉矿渣微粉等集中收集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其他生产工序应实现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效控制。钢铁公司应加强颗粒物源头削减,鼓励生产工序采用高效除尘设施,实施全封闭无泄漏化生产工艺。鼓励钢铁公司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在原料运输、产物运输等环节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鼓励钢铁公司对重点工序实施智能管控,在生产调度、能源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水泥熟料生产工序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具体为:
1、氮氧化物。水泥熟料生产工序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氮氧化物的排放,具体要求为:
(1)生产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清洁高效生产。
(2)采用先进的超低排放技术和设备,熟料燃烧废气中 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0 mg/m3;
(3)水泥窑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 mg/m3。
1.鼓励平板玻璃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改造。
2.鼓励平板玻璃公司实施差别化管理,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料结构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对烧结工序实施差异化管理。
3.鼓励平板玻璃公司建设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对烧结工序可实施错峰生产。
1.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实施有组织排放控制和无组织排放控制。焦化公司应按照《焦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35-2012)要求,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开展全过程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在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前提下,鼓励焦化公司采用干法除尘、烟气脱硫等先进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鼓励有条件的焦化公司在生产工艺过程中进行干法脱硝、湿法脱硫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鼓励焦化公司在焦炉、装炉煤斗、鼓风机等处加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到2025年,除上述行业外,对其他行业(含重点行业的延伸)应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加严,基本实现超低排放。